| 報名方法 |
| 1. 申請人須填具入學申請表,連同港幣二百元(研究生)、三百元(高級研究生)報名費的劃線支票(抬頭請寫「新亞研究所」)親臨本所報名,或把申請表連同支票寄交本所。取錄與否,報名費概不退還。 |
| 2. 高級研究生入學申請表 |
3. 研究生入學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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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本所提供高級研究生、研究生及綜合文化課程,學生可選擇主修文學、史學或哲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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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級研究生課程 |
| 學生可選擇主修文學、史學或哲學 |
| 入學資格:碩士學歷 |
| 畢業要求:於2 - 7年內修畢18學分,並提交畢業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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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課程 |
| 學生可選擇主修文學、史學或哲學 |
| 入學資格:大學或大專學歷 (如香港樹仁學院、香港珠海書院、香港教育學院頒發之教師文憑) |
| 畢業要求:於2 - 4年內修畢24學分,並提交畢業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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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文化課程 |
| 本課程提供文學、史學及哲學科目,適合對中國文化有興趣的人士修讀 |
| 入學資格:任何人士均可報讀 |
| 修課形式:每星期可選修文、史、哲任何類別一至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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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亞研究所二零零九學年度高級研究生招生簡章 |
一、報考資格:
(一)凡於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具 備有關中國文學、或史學、或哲學之碩士學位者,得申請投考為本所高級研 究生。
(二)符合教育部所定「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之國外大學學歷,以同 等學歷報考高級研究生班。
二、錄取名額:五名。
三、申請期限:自七月十日起至八月六日止。
四、報名手續:
1. 填寫報名表。
2. 繳驗大學及研究所畢業證書,並備副本。
3. 繳交大學及研究所成績表各乙份。
4. 繳交碩士論文副本二份,或其他已出版之著作。
5. 繳交研究計劃一份。
6. 繳交有關教授二人之推薦書各一份。
7. 繳交最近正面半身二吋相片四張。
8. 繳交報名費港幣三百元(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五、考 試:舉行面試及外國語文之筆試。
考試日期:由本所教務處個別通知。
六、修業期限:二年至七年為限。
七、畢 業:修完規定年限與課程,完成高級研究生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並經 考試委員會考試通過後,發給畢業證書。
八、考試地點:九龍農圃道六號本所。
九、錄取揭曉:除在本所公布外,並由本所專函通知。
十、學 費:全年港幣三萬三千元。(暑假免繳)
十一、附 註:
1. 應屆畢業生得持應屆畢業生證明文件報考,如經錄取註冊入學時應繳畢 業證書,否則不准入學。
2. 新生錄取後,除特殊情形外,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不得申請保留入 學資格之錄取生,應自本所錄取公告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之,逾期不予受 理。
3. 錄取高級研究生除已依前項申請入學資格者外,凡未按規定時間註冊入 學者,當取銷其入學資格。
4. 教育部立案之本港大學院校畢業生應繳交教育部驗印之畢業證書,否則 不准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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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亞研究所二零零九學年度研究生招生簡章 |
一、報考資格:
(一)凡於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具 備有關中國文學、或史學、或哲學之學士學位者,得申請投考為本所研 究生。
(二)符合教育部所定「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之國外大學學歷,以同 等學歷報考研究生班。
二、錄取名額:二十四名。
三、申請期限:自七月十日起至八月六日止。
四、報名手續:
1. 填寫報名表。
2. 繳驗大學畢業證書,並備副本。
3. 繳交大學成績表各乙份。
4. 繳交最近正面半身二吋相片四張。
5. 繳交報名費港幣二百元(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五、考 試:舉行面試及外國語文之筆試。
考試日期:由本所教務處個別通知。
六、修業期限:二年至四年為限。
七、畢 業:修完規定年限與課程,完成研究生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並經 考試委員會考試通過後,發給畢業證書。
八、考試地點:九龍農圃道六號本所。
九、錄取揭曉:除在本所公布外,並由本所專函通知。
十、學 費:全年港幣二萬七千五佰元。(暑假免繳)
十一、附 註: 業證書,否則不准入學。
2. 新生錄取後,除特殊情形外,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不得申請保留入 學資格之錄取生,應自本所錄取公告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之,逾期不予受 理。
3. 錄取研究生除已依前項申請入學資格者外,凡未按規定時間註冊入學 者,當取銷其入學資格。
4. 教育部立案之本港大學院校畢業生應繳交教育部驗印之畢業證書,否則 不准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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